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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9    作者:张改茹     来源: 理学院教学办     点击:

各科室、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在学院全体教工的共同努力下将于2018年12月下旬全部结束,为确保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做如下安排:

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5)

2019年1月14日-1月17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二、考试地点

雁湖校区应谦教学楼。

三、考试具体要求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教研室要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考核基本要求》,严把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考试分析、归档管理等各环节质量,确保期终考试工作有序、稳定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期终考试各环节质量要求》)。

(一) 命题及制卷

各教研室要严格执行《期终考试各环节质量要求》,于2018年12月25日前,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考试材料:

1.试卷汇总表(电子版,学院汇总)

2.命题计划表(电子版)

3.试卷印制审批表(纸质版)

4.试卷(A、B卷,纸质版及电子版)

5.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电子版)

(二) 课程考试成绩评定及分析总结

各教研室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尽快组织阅卷,做好课程考试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课程总结等工作,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于2019年1月23日前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考试成绩单(A4纸打印两份,学院教学办和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各审核存档1份;16K纸打印,一式一份,教研室存档。

2.试卷质量评估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教务处考务科、教研室各存档一份。

(三) 成绩复核

成绩正式公布后,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考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复查成绩。

四、其他

1.本次申请实施形成性评价的课程为:软件工程。

2.考查课考试由教研室自行安排时间组织考试,需要学院统一协调监考的教研室请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向学院教学办提供考试安排。

3.全体教工务必高度重视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各位监考老师要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学生辅导员应向学生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考场。教育学生养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把学风和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契机,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各环节质量要求

2.命题计划表

3.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安排表

4.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试卷汇总表

理 学 院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考试要求.doc

附件2:命题计划表.xlsx

附件3: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4:理学院试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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