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6〕58号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力量,根据《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科协发组字〔2024〕3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26〕42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6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水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4.县乡事业单位或重点产业企业的申报人员,业绩技能突出且具有培养潜力的,在学历、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等方面可适当放宽。
5.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入选自治区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培养项目人员,已获得自治区级同层次及以上表彰奖励人员;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工作的人员;
(3)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已调查处理影响选拔的;
(4)其他影响选拔的情形。
(二)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或参与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为促进学科、产业发展或工程建设作出贡献;
2.主持或参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等技术改进或成果转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3.主持或参与地市级以上重大会议活动报道、著作刊物编辑出版、影视节目制作、创作演出展览、新媒体作品创作传播等,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4.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熟悉金融、法律、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市场营销、人才资源、财务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5.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从事疾病诊治、公共卫生、护理、医技等工作,技术水平较高,工作业绩明显;
6.承担或参与基层农业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等工作,在教育实践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7.在其他领域具有较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并作出一定成绩。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分为自然科学(自科)和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社科)两个领域。采取单位推荐和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两种方式,申报人可任选其一,但不得多头申报推荐。
宁夏医科大学推荐名额:自科20名,社科5名;
宁夏医科大学科协推荐名额:自科10名。
三、单位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青年托举人才的,登录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s://rc.gdszwx.cn:8083),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正式规范的佐证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申报书3份和佐证材料1份,纸质材料需与线上申报材料一致,用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图书样式装订。佐证材料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及任职证明复印件,科研(创作)项目、获奖情况、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文章)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参加学术会议等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2.申报自然科学领域托举人才项目的,提交《自治区青年科技托举人才项目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佐证材料1套。申报人员提供的佐证资料需与《申报表》等内容对应,提供复印件并经用人单位审核、加盖公章,以图书样式装订。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均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基本情况表》1份,《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3份,《校内评审人才项目申报人员业绩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申报者诚信承诺书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部门推荐
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排序,出具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推荐证明,以及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科研诚信证明。
部门资料:
(1)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排序并加盖部门公章);
(2)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3)申请人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科研诚信证明。
(三)学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遴选出拟推荐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进行校内公示,完成最终人选推荐。
四、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程序
通过学校科协推荐的人选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证明材料、专家评审、科协常委会审定、公示后报送。
通过校外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的人选需本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证明材料,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至科技处。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和鼓励本单位本领域优秀人才积极申报。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
(二)加强审核。申报人员对所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各部门对推荐人业绩和品德负审核把关责任,对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情况、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等进行严格核对,确保信息真实、表述准确。
(三)资料报送。因学校需进行评审、上会、公示等环节,请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点前报送以上材料纸质版至科技处412-2室,同步提交电子版(可编辑版)至3537119782@qq.com邮箱。
联系人:徐海荣 联系电话:0951-6980557
附件:
1.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人选申报书
2.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
3.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4.校内评审人才项目申报人员业绩情况一览表
5.关于做好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内含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申报者诚信承诺书)
6.《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科协发组字〔2026〕42号)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