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5〕80号
各部门(单位),总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标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及《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2025年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学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锚定“四个面向”战略导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科教兴宁、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撑。为进一步营造优良学术氛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扩大学术影响力,助力学校“十五五”科技高质量发展,学校定于2026年4月至5月举办宁夏医科大学第十届医学科技创新论坛。为切实做好本届论坛筹备工作,现就分论坛承办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强化有组织科研战略支撑,开创学校“十五五”科技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会议时间
2026年4月10日-5月20日
三、会议形式
本届论坛设主论坛1个、分论坛10-12个。主论坛由科学技术处牵头举办,分论坛面向各学院、学科、重点实验室公开征集承办单位。分论坛可采用主题报告、专题研讨、研究生沙龙等形式,鼓励结合学科特色增设跨领域对话、成果转化对接等创新环节,具体形式由承办单位结合学科需求设计。
四、经费管理
会务费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学术会议费管理办法》标准核算;专家评审费、劳务费按照《宁夏医科大学专家讲座费、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承办单位需在实施方案中列明经费预算明细,经科学技术处审核后纳入论坛专项经费统筹管理。
五、会议要求
(一)专家要求
各单位在邀请专家时,需结合本学科发展需求,重点遴选对学科方向、科研平台建设或人才培养具有显著支撑作用的专家。专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院士、长江学者、青年基金A类、青年基金B类等高层次人才,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会评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国基金会评专家等。
(二)规模要求
主论坛参会人数不少于200人,分论坛参会人数不少于60人,分论坛邀请区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8人,其中首次合作专家占比不低于20%,构建学院、学校优质专家资源库;每个分论坛须安排2-3名本校本领域科研骨干及研究生进行大会交流,鼓励设置青年学者发言专场。
(三)报备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外事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各单位须提前对区外专家进行报备,国(境)外专家提前一个月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国内专家报备提前一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报备时提交学校OA系统审核通过的“宁夏医科大学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班审批表”、专家简介及学术活动日程。待确定本届论坛举办方案后,学校统一向专家发邀请函。
(四)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指定专人负责论坛筹备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科技处将进一步加强专家审核和论坛绩效评价,共同推动学术交流常态化、规范化、品牌化,不断开创学术活动新局面。
(五)宣传要求
各单位需统筹做好学术交流活动的总结与资料留存,及时发布新闻稿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校园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宣传内容应突出专家学术影响力、学科发展动态及科研合作成果,确保信息传递给每位师生,切实提高活动受益面与学术辐射力。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分论坛专家邀请及筹备工作,于2026年3月6日(星期五)前将分论坛实施方案(含分论坛主题、日程安排、拟请专家简介、费用预算等内容)和宁夏医科大学第十届医学科技创新论坛分论坛计划表(附件1)报送至正德楼4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张文晋
联系电话:0951-6980056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第十届医学科技创新论坛分论坛计划表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