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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6-01-05  字体:【

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预通知

宁医科字〔20261

 

部门单位,总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交叉学科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宁夏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启动校级科研平台预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坚持四个面向,突出交叉融合、转化导向的建设理念,重点支持具有显著转化潜力的交叉学科平台。通过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学科增长点,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优先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前沿领域和具有明确转化路径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科研平台

(一)已获批国家部委级、自治区级科研平台的团队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申报校级科研平台

(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的固定研究人员不得作为校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申报。

(三)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科研平台

(四)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建联合科研平台,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申报条件

(一)研究方向与特色

1.研究方向要体现学科特色,聚焦前沿交叉领域或重大转化需求。

2.具有清晰的成果转化路径或学科交叉创新点,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二)科研基础

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科研平台核心成员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公认的学术权威。

(三)实验条件

具备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有健全的管理体制,能够保证重点科研平台开展工作的资金和技术支撑、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以及学术活动条件。

(四)团队建设

1.科研平台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研究团队专业、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形成梯队化的科研人才队伍团队构成应体现学科交叉特色,鼓励临床医生与基础研究人员、工科专家联合组建团队鼓励聘请企业专家作为兼职研究人员。

3.科研平台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

申报要求

各部门于2026年1月13日前将《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统计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递交科学技术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6980063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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