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5〕076号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申报及中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21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见附件1)应于本年度结题,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交。
为确保学校能在国家基金委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校内财务处及审计处对项目所进行的相关经费审计工作,请各主持人务必于2026年1月4日前对照财务系统导出的收支明细账完成项目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部分。各部门根据收支明细审核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部分,并提交纸质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最后三页(个人签名后提交),即: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单面打印)各3份。
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研读结题报告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报告。重点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经费预算及财务部门出具的经费支出明细表,据实填报决算数据,确保账表一致。若预算较大出入的及时与科技处、财务处联系。经财务处审核后的财务资料必须与系统提交最终版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保持一致。
最终完整的结题报告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由科技处另行通知打印提交,所有报告A4双面打印(最后三张不再打印),暂不装订。
二、中期项目
2022-2024年立项的所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5日前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填写,核查项目状态并完成进展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待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纸质报告一份(双面打印,封面上手写签名)。请各部门完成纸质报告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406室。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