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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技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12-26  字体:【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技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宁医科字〔202578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技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自治区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2020年以来,在全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行业学会、企业、中介机构等从事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坚持面向一线,面向科技工作基层和企业等创新主体,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曾因相同或相近事迹获得同级或上级以上荣誉的,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原则上不再参评。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选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原则上不推荐现役军人、外国人。

(二)表彰名额。表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科技创新高地目标任务,为我区科技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四个面向”,守正创新、精耕细作、求真务实,在加大R&D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展战略科技力量、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扩大东西部科技合作、提升科技安全能力、发展民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落实科技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聚焦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打好特色优势产业升级攻坚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完善科技金融生态,加强科技与其他领域部门、市县、园区长效协同联动等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4.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团结有力,干部职工作风优良,专业水平高,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创新文化、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等方面取得突破,相关工作有形、有感、有效、有影响力。

拟推荐集体5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拟推荐集体现任班子成员中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本单位不得列为推荐对象,其他工作人员有除违法行为以外情形的,不影响本单位列为推荐对象。

(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连续从事科技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推动重要改革、建设重大平台、实施重大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担当作为、作风踏实,在组织、协调、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科技创新发展以及落实重点工作举措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落脚点和重要方向,在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助力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方面表现突出。

拟推荐个人近5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规定,未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推荐部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分配名额、结构比例等,对符合推荐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评选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及反馈情况等)《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推荐对象汇总表》。所有评选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报送。

(二)推荐材料须同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三)截止时间:各类材料于12月26日上午10:00前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马     联系电话:6980063

 

附件:1.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推荐对象汇总表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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