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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5-12-12  字体:【

宁医科字202574

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学校中青年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助力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发展,启动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要求

现针对2025年以来引进的博士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且尚未拨付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科研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引进博士结题时须完成博士服务协议聘期任务中必须条件之一

2.自主培养博士结题时须完成以下对应的任务:

1资助经费为30万元的,结题时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2资助经费为10万元-20元的,结题时须公开发表1一区高质量论文或以主持人身份立项相关研究方向的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A(含同级别)及以上其他项目

3资助经费为≤10万元的,结题时须公开发表1二区高质量论文以主持人身份立项相关研究方向的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同级别)及以上其他项目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1.引进博士结题时须完成博士服务协议聘期任务中必须条件之一

2.自主培养博士结题时须完成对应任务:

1资助经费为30万元的,结题时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

2资助经费为10-20元的,结题时须公开发表3篇核心期刊论文以主持人身份立项相关研究方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资助经费为≤10万元的,结题时须公开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以主持人身份立项相关研究方向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含引才专项B类及以上项目)

二、其他要求

)所有成果须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成果发表时间须在项目研究期内产生;成果须与研究内容具有相关性。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557号)执行预算制,直接经费直接用于科学研究;间接费用由学校统筹,以成果为导向,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工作量考核办法》开展综合考核后发放。

(三)积极推进跨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基础与临床结合的创新性及实用性解决方案。校本部各教学科研单位课题组,必须吸纳至少1名本科生和1临床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共同参与并开展实质性工作;各附属及教学医院的课题组必须吸纳至少1名基础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参与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四)校本部涉及以细胞、动物、人体、人群等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内容的项目需要在1220日前通过OA系统提交伦理申请的相关材料(伦理审议申请表、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图等),待项目立项后与申请书一并反馈。

三、研究年限及起止时间

项目研究周期为4执行日期为20261月-202912月。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个人科研诚信承诺(附件3)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手写签字后交部门留存

各学术分委会对申报项目评审排序,并填写报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

各单位所有申报项目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会议纪要。

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于20251222日前提交学校科技处,逾期未报材料均不予受理。上述报送的材料同时附电子版。

联系人:曹媛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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