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6〕4号
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结合基金委《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方案》,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撰写项目申请书。现将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
1.各单位科研办添加用户(2026/1/1---1/15)
2.申请人在ISIS系统中填写最新版本申请书(2026/1/15--3/3)
3.各学院收集申请书并开展院内答辩(2025/11-2026/2)
4.通过OA提交伦理审查材料及系统导出纸质申请书1份(2026/3/3前)
5.专家委员会审查(2026/3/5)(所有项目必须参加校专家委员会)
6.学术委员会审查(2026/3/6)(所有参加校专家委员会项目必须参加校学术委员会,否则不予推荐)
7.申请人修改并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学院同步开展系统审查(2026/3/7---3/15)
8.学校系统抽查(2026/3/16---3/18)
9.学校提交基金委上传最终申报清单(2026/3/19)
二、注意事项
1.凡涉及病原生物、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动物等相关方面的科学研究,需通过OA提交宁夏医科大学伦理审查申请(附件1,需附电子版),包括伦理审查申报表、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图等材料,项目如涉及多项需审议内容,分别提交审查申报表。伦理审议报告的题目必须与申请书中项目题目保持一致,经审议后不得修改。如有修改请务必删除已提交审核的流程。附属及教学医院的伦理报告由医院自行办理。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6.各单位3月3日前完成系统申请书收集及学院学术分委会评议,同时提交部门汇总表及承诺书(各一式一份);学校3月5日和3月6日召开校级专家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审查,未参加审查的申请书将不予推荐。
7.学校将于3月15日16:00关闭系统开展学校及学院抽查,请各申请人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安排申报工作。
8.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严把学术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等。对于申报质量较差的项目学委会将不予通过。
9.本年度所有项目继续采取无纸化申报,待项目立项后申请书与计划任务书一同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0.各单位科研办主任均设有国基金信息系统二级管理员账号,该账号具有添加账号、审核或退回项目申请书等功能,请各学院认真开展项目审核审查。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联 系 人:曹媛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