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5〕044号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自治区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专项软科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需对照《2025年度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专项软科学项目指南(公开竞争类)》有关选题开展设计。申报项目主标题为定题题目,副标题由申报人自行设计。项目研究内容和成果形式在指南选题“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形式”基础上细化,避免偏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自治区内注册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研究,并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符合有关限项申报规定。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期,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等。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验收时除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外,还需形成3000字左右决策建议报告。
(五)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保持与自治区科技厅主管部门沟通衔接,避免研究内容偏离任务书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部门推荐。各部门组织院内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于7月28日前将软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在线打印的项目申请书、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系统下载的科研诚信承诺书、专家评审决议等各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406室。
(二)网上申报。待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后集中反馈评审结果,对于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快速入口—重点研发计划类—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软科学方向)”进入申报,在线填报提交项目申请书。系统本次提交入库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18点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二)自治区软科学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时无需编制预算,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等。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验收时除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外,还需形成3000字左右决策建议报告。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校科技处 电 话:0951-6980057
科技规划与财务处 电 话:0951-503261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951-5011204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