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科技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53 号)要求,经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科学技术处资格复审、专家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 拟推荐科学技术处申报自治区科技先进集体;
2. 拟推荐马胜超申报自治区科技先进个人。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敬请及时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反映。
联系电话:
0951-698003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51-6980056/0951-6980063 科学技术处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