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经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科学技术处资格复审、专家评审,拟推荐朱国明(排序1)、马维振(排序2)、王丽(排序3)等三位同志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著作论文奖;拟推荐徐文洋同志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果奖。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敬请及时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反映。
联系电话:
0951-698003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51-6980056/0951-6980063 科学技术处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