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奖励的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学校专家组综合评议,拟推荐殷鼎、祁玲等4人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申报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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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韩怀钦 0951-6980056
纪 委:陈艳辉 0951-6980034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