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6〕55号
各单位:
按照2026年9月9日学校召开的资金执行促进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含人才和团队经费等)经费使用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出现科研经费沉积过大影响项目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支出进度,做好对支付进度缓慢项目的督促和管理;重点关注自治区科技厅督促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附件1),绝大部分项目经费近3个月未支出;年度科研经费执行率直接影响下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及经费支持。
2.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计划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按照项目研究路线,合理合规加快项目研究进度和项目经费使用进度,避免出现学期末和年底突击报账等情况。
3.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请办理结题验收时,经费支付率必须达到80%以上,否则不予办理财务决算,无法完成结题验收程序。
4.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法合规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加快经费支出进度。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