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6〕39号
各单位: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揭榜挂帅”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5〕57号)相关规定,为全面评估已立项项目的执行绩效与实施成效,现决定启动2026年度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揭榜挂帅”(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内容
(一)研究计划完成情况。重点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与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方法路径的落实情况;梳理研究推进中的关键节点、阶段性进展、遇到的突出问题及相应调整措施。
(二)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对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的具体研究内容、技术参数、预期成果等核心指标,逐项核查实际完成度与达标率。
(三)经费使用合规性。审核已拨付经费的支出合理性、执行进度与列支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要求。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总结研究中暴露的主要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对策,并就其他需说明事项予以补充。
二、验收形式及材料
(一)验收对象
2023年、2024年立项且已完成全部考核指标的项目(不限研究周期),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提交材料清单
1.《宁夏医科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揭榜挂帅”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
2.《宁夏医科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揭榜挂帅”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经费收支明细》(须为财务系统导出版本,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公章);
5.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论文、专利、著作、成果转化、获奖、人才培养等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请将全部文件打包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正德楼406办公室。截止日期2026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答辩评审安排
1.学校科学技术处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资格初审,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将进入线下答辩环节。答辩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下午,答辩地点及顺序另行通知。
2.答辩采用项目负责人汇报与专家质询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组成员可列席旁听)。汇报时长5—8分钟,内容重点围绕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核心研究成果、创新点与突破、经费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后续展望等,尤其须突出研究内容与指南方向的关联性。
3.答辩结束后,专家组现场评议后确定等次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学校依据考核等次核拨相应剩余经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15121881077;邱老师 13079599405
电子邮箱:405892272@qq.com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