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6〕17号
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生命科学领域学术交流,促进科学知识传播,生命科学部公开发布2026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我校现启动此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和资助计划
(一)项目定位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生命科学领域发展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学术交流类:在境内举办的,由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特别是由中国科学家主导的会议。
2.科学传播类: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资助领域范围为生态学(C03)、动物学(C04)、细胞生物学(C07)及神经科学与心理学(C09)。
(二)资助计划
资助数量20项左右,资助金额5万/项,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本指南,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请书。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生命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成员,鼓励中/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填报要求
(一)申请书撰写
1.项目名称:必须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明确科技活动类型(如“学术交流类:国际动物学大会”)。
2.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
3.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
4.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
5.申请代码:“申请代码1”须选择生命科学部(C)下属申请代码(科学传播类仅限C03、C04、C07或C09);“申请代码2”根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
(二)附件材料:
1.学术交流类:必须上传国际学术组织授权申请人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
2.科学传播类:必须上传生命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成员的证明材料(建议作为第一个附件材料上传)。
(三)申请方式与时间
本专项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请书系统提交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申请书校内审核提交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务必在22日前完成申请书的填写和校内提交,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一份至科技处412-2办公室。
(四)系统登录
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开户。
四、材料提交与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审核: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形式审查工作,重点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请于2026年4月22日前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并提交。
学校审核与推荐:学校将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在基金委规定的截止日期前统一提交。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依托单位应认真阅读并执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页并提交。签字盖章信息须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项目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如实编制预算。
以下情形将不予受理:
未按要求上传必备附件材料的项目。
未按要求填写研究期限、选择申请代码、明确项目名称结构的项目。
申请内容属于《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生命科学部不予受理范围的项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本次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0951-6980557
联系人:张艳荣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 2026 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