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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05-31  字体:【

宁医科字2024031


各单位:

根据《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第十四届“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参评论文为20236月1日至20245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医学科学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内外公出版的医学科学类学术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卫生管理、中医中药学、药学、护理学专业。

二、推选条件

(一)论文第一作者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的医学工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以全文发表形式)中发表的论文。

(二)如作者是在国外或区外取得研究成果的,其成果应以其在宁夏境内某单位人员身份发表,且该宁夏境内某单位应是第一单位。第一单位并列时,宁夏境内某单位也应是第一单位。

(三)推选论文必须是评奖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的论文。

(四)同一作者只能申报论文一篇。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得申报。

    三、参评要求

    医学论文是医学研究成果的载体与学术交流的窗口,推选论文要求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真实性、实用性、可读性的要求。

(一)倡导原创、科学、务实的创作观。为提升优秀论文的评审水平,规避模仿、抄袭、剽窃等学术创作上的不良风气,鼓励原创论文。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设计的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对参评论文逐篇进行诚信检测,检测论文是否存在抄袭、一稿多投、不正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符合“四性”要求。

1.创新性要求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

2.科学性符合客观性、准确性、逻辑性、再现性的要求;

3.理论性论点清晰、论据充分;

4.实用性具有推动工作的实际意义。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所有参评的论文填写《推荐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各一份(推荐表需有相同学科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论文题目为英文的需填写中英双语)。

(二)按照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材料封面(附件4)、论文原文、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外文论文须提供中文题目及摘要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含作者姓名(中英文)、作者单位(中英文);在资料与方法中隐去作者单位信息、通讯作者(中英文)等信息。所有材料打印务必清晰。

(三)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外文论文或出版的外文专著申报参评时,必须附上刊物或出版社简介中文摘要及全文中文译文,需提供SCI、EI杂志收录证明及论文引用率证明、研究成果引用证明、影响因子等材料。

(五)各单位汇总评选论文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613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406室。

     联系人: 曹媛

     联系电话:0951- 6980057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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