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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04-24  字体:【

宁医科字〔2024017

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各单位需及时增补专家、更新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附件1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更新专家信息

专家库结构调整,需要在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三、具体操作方式

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1)新专家注册。点击“成果鉴定系统”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2)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四、组织审核

各单位对新注册专家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特别是对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身体状况重点考核是否能够承担评审、鉴定工作,同时对已在库专家是否具备以上能力进行核实。增补专家名单请于2024年5月6中午12点将报送至学校科技处406室

联系人:曹媛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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