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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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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11-01  字体:【

宁医科字〔2023〕070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技安全建设,营造良好的科技安全氛围,建立规范化的科学研究环境,学校现开展2023年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安全管理、科技伦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科技安全管理,落实单位内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检查范围

各教学及科研单位

(二)检查内容

1.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本单位内是否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及保藏的科研项目,严格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令第21号)及《宁夏医科大学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

2.科技伦理。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对本单位内涉及病原生物、肿瘤细胞、动物实验、人体实验或人群调查的,检查是否在项目申请阶段未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审查内容涵盖研究场所、研究期限、涉及到的伦理问题、应对措施及知情同意书等。对于涉及合作研究或项目中期追踪审查的,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审查申请。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

各单位可组织行业专家组建临时检查组,针对以上内容完成对内部科研项目的重点检查。对以上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完成期限

(二)报送材料

各单位组织检查工作后填写《人类遗传资源及科技伦理管理工作检查及整改台账》(附件)并于11月7日报科技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发生。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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