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宁夏医科大学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01-25  字体:【


宁医科字〔2023005

各单位:

根据宁夏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有关工作的函》(〔2023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4.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 12个月。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我校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以学院、重点实验室等二级部门为单位,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排序后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评审后推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二)通过其他学会(学会、研究会)或专家推荐的我校科技工作者需将完整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备案。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候选对象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推荐候选人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填报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附件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附件2、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附件3)一式3,佐证材料一份(装订成册);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一式2份。

各单位对提名人选严格审查,包括师德师风、科研诚信等方面的内容,个人及推荐单位同时提交个人科研诚信承诺(附件5)。

(二)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上述各材料需由提名人本人、学院严格审核,附件1、附件2、附件3推荐部门无需盖章,附件4中序号为单位推荐排序,需由单位审核、盖章。各类材料由推荐单位于2023131日前报送至正德楼406公室,逾期无效。

各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照“申报类别+姓名”方式命名、归类后,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附件4需提交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5提交扫描件);相关表格在通知附件中下载。

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联 系 人:于双杰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附件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3124


版权所有 宁夏医科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邮编:750004   科技处联系电话:0951-6980057、698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