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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 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及高等学校英语研究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11-09  字体:【

宁医科字2022093

 

各单位:

为加强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及高等学校英语研究专项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期结题,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通知(附件1)于11月开展2022年高校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8 年立项延期的高校科研项目(附件2),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题验收,未完成者按撤项处理;

2.2020 年立项的高校科研项目(附件3),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提前结项,未完成者可按执行期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检查工作。

3.我校没有高等学校英语研究专项项目立项,不组织该类项目检查。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计划完成进度、经费支出及成果产出情况等。

、检查形式

申请结题的一般项目主要采取书面形式检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除提交相关材料外,需参加科技处组织的结题验收会,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5-8分钟的汇报,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材料

1.结题项目负责人需填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附件4),同时提供标注有“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字样的成果4份附后,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验收(结题)材料范围。提前结题的项目参考结题项目提交材料。

对于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或结题:1)未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任务;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3)提供的验收(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4)擅自修改立项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内容或技术路线。

2.各学院收齐结题材料后提前至财务处完成经费决算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同时汇总填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与经费决算汇总表》(附件56)各一份,部门签字盖章。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厅项目自查工作,认真组织,请各科研办将所有项目结题材料于1128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报送科技处406办公室,同时需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曹媛

联系电话: 6980057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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