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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医科大学第三届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9-22  字体:【

宁医科字[2021]065


各相关单位:

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校科协”)自成立以来,在凝聚科研人才、营造学术氛围、开展科学普及、推动科技工作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第二届校科协委员会的带领下,校科协积极组织、协调校内外医学科技交流活动的开展;大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充分利用校内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医学科普教育,指导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学术沙龙、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了校科协在推动学校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现第二届校科协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校科协拟于10月进行换届。按照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校科协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数及范围

本届校科协委员会拟设置委员50人左右,从各教学科研机构,主管人事、学生、科研、对外交流的处室及医院中推荐。各单位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推荐本单位(部门)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 候选人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纪守法,遵守校科协有关章程,热爱科协组织,积极投身科技工作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事业;

(三)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科研贡献,在本学科的研究领域内具有影响力,在科研工作方面具备组织能力;

(四) 原则上应为各推荐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 推荐原则

(一) 优先推荐本单位内部担任省一级学会(含省一级以上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人员以及在本研究领域内业绩突出的人员;

(二) 校领导从各分管或联系单位(学院)推荐,且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三) 为便于开展工作,在推荐工作中,应尽量兼顾专业、职称、学历、在区内各学会任职情况、年龄、性别、民族和党派等。

四、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校科协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人员的推荐和上报工作。

2.广泛宣传,认真准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关心学校科协工作,且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有较高水平的人员作为委员会候选人优先推荐。

3.规范程序,按章操作。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流程和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于926日前将《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等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6(南)办公室,纸质版需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陈小江

联系电话:0951-6980063

电子邮箱:kjc@n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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