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后招收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3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服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储备师资的作用,宁夏医科大学面向海内外招收创新能力突出、科研实力优秀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是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目前,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4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433人(含临床教师),博士生导师152人,硕士生导师994人。全日制在校生123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有14所附属医院,52所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2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部(委)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和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前1%。

二、设站学科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三、招收类型

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在职博士后

四、招收条件

博士后招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一)师资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毕业答辩6个月内可获博士学位政治坚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二)科研博士后:年龄40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临床医学领域流动站进站年龄可放宽

(三)在职博士后为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含本校)的人员。研究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不招收党政机关在职领导干部。

五、岗位待遇与支持措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在站期间按相关规定计算工龄

(二)全职博士后薪酬参照学校特岗教授相关制度执行,年薪30万元-100万元,底薪30万元/年,根据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情况发放

(三)学校在职职工在本校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每年安排日常经费3万元外校职工全脱产来校进行博士后研究,每年安排日常经费4万元合作导师可从学科平台经费或科研项目经费中为博士后提供工作津贴。

(四)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金

(五)学校为博士后提供一套周转房或提供2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六)博士后在站期间,随其一起流动的配偶可协调安排临时性工作;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的,可参加公开招聘。博士后可自愿办理常住户口和随迁子女入户入学手续。

(七)博士后可依托学校申报各类科研项目,产出的有关成果可享受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学校积极配合博士后做好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工作。

(八)在站1年以上,业绩水平具备相应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条件的博士后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考核合格,学术、业绩水平达到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继续留校工作的博士后,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评聘职称依据。在站期间达到高校教师资格要求者,可按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证

六、申报程序

申请人向宁夏医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提交个人简历、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学术研究代表作等材料各博士后流动站组织审核、考察、推荐,校博管办组织复核、面试,学校审批,签定工作协议,办理入站手续。

七、招收计划及联系方式

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后招收计划.xlsx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