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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拟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点击数:

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及我校《关于评选奖励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奖励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拟奖励的唐利龙等149名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办公室等33个疫情防控先进集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向学校举报。

举报电话:0951-6980034 学校纪委(纪检专员办)

0951-6880550 学校办公室

间: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学校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奖励,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奖励资格。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办公室

2022年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