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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夏医科大学公开选拔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主任等职位公告

来源:宁夏医科大学 作者:宁夏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12-07-04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宁夏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主任等职位。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宁夏医科大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1名。
  2、宁夏医科大学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
  3、宁夏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1名。
  4、宁夏医科大学理学院院长1名。
   5、宁夏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1名。
  6、宁夏医科大学理学院副院长1名。
  二、公开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报考重点实验室常委副主任、主任和学院院长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或任副处、正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
  (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1年;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4年;或取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累计满4年。
  2、报考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或任正、副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
  (2)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1年;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4年;或取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累计满4年。
  取得博士学位的任职年限不限,工龄须满1年。
(二)职位要求
  1、宁夏医科大学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神经科学(临床或基础研究)专业,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知名度。
  2、宁夏医科大学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主任:生殖医学或生殖生物学专业,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知名度。
  3、宁夏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医学或教育学或管理学专业,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有从事国际教育工作的经历。
  4、宁夏医科大学理学院院长:数学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知名度。
  5、宁夏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医学或教育学或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从事国际教育工作的经历。 
   6、宁夏医科大学理学院副院长:数学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宁夏医科大学行政楼五楼505室)。
3、报名要求:
  ⑴报名以自荐为主。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⑵报名者须准备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与资格条件、职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报名时须填写《2012年宁夏区直单位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胜利街1160号  宁夏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50004
电子信箱:zuzb@nxmu.edu.cn
联系电话:0951-6980021、6980978(传真)
联系人:  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