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雁湖校区楼宇测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校内公开采购
预算金额(元):285000.00
采购需求:完成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23栋建筑物及2块宗地的测绘工作,满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地方房产登记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成果可用于不动产权证办理,详细的技术要求及参数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量、信息系统工程。
5.近三年内至少完成2个类似高校或公共建筑测绘项目。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26 年6月4日15:00,逾期拒绝接受投标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邮箱(125553372@qq.com)。请务必将报名函(见采购文件附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25553372@qq.com。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了报名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不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开标、公示时间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9:00,逾期不予收取。
(二)开标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三)投标、开标地点:银川市胜利南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正德楼701会议室。
(四)递交标书。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包含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内容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副本分别装订),用信封密封(贴封条),封条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标结果发布:中标结果在“宁夏医科大学门户网站首页”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标前答疑:
投标人须在2026年6月4日15:00前 (过期不予接收)将阅读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疑问及要求答复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 不再另行回复投标人提出的商务或技术部分的任何问题,并不予接收任何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疑问或质疑函。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并以书面的形式将正式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否则视为收到。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任何询问仅以书面答复为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1160号
2.项目联系人:陈滢
电话:0951-6980280
宁夏医科大学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