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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十三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08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宁夏医科大学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学校党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整改任务、责任要求,建立“党委统筹抓总、专班专项推进、三级联动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领导带头,严格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切实担起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党委常委会听取整改情况”的常态化机制,11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校长根据党委要求,在业务工作中建立常态化整改调度机制,业务会议专题研究相关领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定期专题研究,带头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分析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立行立改、真抓真改,围绕难点堵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每一项整改责任不落空。

(三)逐条细化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192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对自治区党委书记李邑飞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问题和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个专项检查报告反馈问题同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

(四)坚持较真碰硬,促进标本兼治。成立巡视整改督导小组,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和对账销号制度,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全覆盖督导。严把销号关口,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在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专题会议上点名通报。聚焦问题抓好建章立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结合起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在集中整改期,修订、新增制度共计42个。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教育》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并进行了贯彻落实的部署安排。

2.按照《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对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意见》部署,结合自治区教育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程调研方案,形成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纲要和教育强区建设意见《任务清单》。

3.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制定并出台了《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意见》及10个专项改革方案。

4.修订并印发了《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进”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为扎实推进“三进”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形成良好的工作激励机制,学校召开“三进”工作座谈会,分享了学校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推动“三进”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展示了如何打造具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思政课堂,以及如何在学生思想引领、日常教育、活动开展等方面做好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局面。

5.修订并发布了《宁夏医科大学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系统梳理建设责任主体与目标任务清单,并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明确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建设路径与保障机制,为构建协同育人格局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关于“推动医科大学高质量发展有一定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落实学校《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方案》,继续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制定并印发了《特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交叉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完成了校内特色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遴选工作,高峰学科、交叉学科专项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制定了《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支持计划》,对4个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学科排名稳步提升,同时遴选2个接近度高的学科进行孵育。制定并印发了《基层学科组织管理办法》,采用点对点帮扶的方式,指导学院开展校内学科-学系-学位点一体化基层学科组织建设。通过中地专项资金和自治区一流学科经费的支持,基础医学和护理学在2025年3月软科排名中分别提升至40/120和60/79,较2024年初的47/117和65/76有明显进步。

2.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贯彻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行动方案》,将行政、教辅、后勤人员纳入“三全育人”工作机制中。修订并印发了《课程思政实施方案》,系统梳理了建设责任主体与目标任务清单,并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明确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建设路径与保障机制,为构建协同育人格局提供了坚实支撑。学校教学一体化平台中的“课程思政”模块已正式开通运行,为教师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校本案例资源共享平台。19位教师入选人民卫生出版社课程思政案例库副主编及编委,有效发挥了骨干教师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化了协同育人实效。

3.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领导干部“到学生中去”暨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到学生中去”暨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要求。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领导干部“到学生中去”活动的工作提示》,指导各班级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工作计划,截至2025年6月底,校领导参与学生主题团日、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20余次,处级干部与联系班级开展活动386次,做到班级全覆盖。在学生中组织开展“七进一交友”满意度测评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并在民主生活会中进行对照检查。

4.积极与自治区卫健委对接,了解宁夏各类医疗卫生人才需求,共同研究增加全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规模的可行途径。研究麻醉、儿科专业等自治区紧缺人才的培养规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组织申报相关新专业。同时,在论证2025年本科招生计划时招生名额分配向相关紧缺专业倾斜。在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时,已扩大麻醉等紧缺专业招生规模。

5.与中宁县人民政府签订校地合作协议,在中宁县设立了宁夏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已联合申报自治区枸杞产品开发项目2项。主动对接苏银产业园管委会、固原市和隆德县科技局,围绕校地产学研融合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完成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初步意向。与中宁县中医院联合研发“枸杞养生膏”院内制剂进入中试阶段,与宁夏子乙丙中药材有限公司开展2个枸杞特膳食品及地骨皮(枸杞皮)漱口水产品研发。目前,已获批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并已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6.举办宁夏医科大学第九届医学科技创新论坛。获批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61项,其中面上项目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8项,与上年相比,本年立项项目数增长5.17%,经费增长7.23%;组织申报“四大慢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于组学技术的新代谢细胞亚型的鉴定及机制研究》项目获批立项。

7.遴选10名科研人员被聘为中宁县属地企业“科技特派员”;4名科研人员被银川市聘为企业兼职“科技副总”。3位科技特派员申报了2025年自治区县域(中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获批2项。制作并印制了《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手册》《专利手册》,进一步指导科研人员了解政策,熟悉程序,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完成医疗大健康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试运行,多维度推介校内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三)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改革效果不明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坚持“立新标”与“破五唯”并举,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职称评聘改革实施方案》《宁夏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宁夏医科大学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宁夏医科大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宁夏医科大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业绩成果多选,将从事科技开发、转化工作以及相关领域创造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高质量论文、教学科研项目、著作、获奖、教学成果、教材等同等纳入业绩成果选项;将教书育人实绩作为临床教师套评高教系列职称的必要条件。

2.完成了《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学科教医研一体化融合发展方案》,加大中医学科建设支持力度。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同步完善了培养方案,遴选中医专博导师12人,中医专业博士研究生首批招生8人,实现我区高层次中医人才培养的突破。

3.启动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调研分析工作,加大各专业课程与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的衔接。2025年中医师岗位胜任力第二阶梯考核学校总通过率为73.6%,高于国家平均率21.14个百分点。

4.制定并印发了《综合改革“回头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宁夏医科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学校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深入推进,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改革“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明显改进。制定并印发了《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凝练学院学科特色,明确发展方向,利用2025年中地项目资金开展弱势学科培育工作。

(四)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有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

1.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安排部署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举办意识形态工作暨宣传工作培训班,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专题辅导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和风险防范应对能力。修订并印发《宁夏医科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之中,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长效化、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2.召开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排查工作。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纳入“第一议题”、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班(团)会,师生理论学习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必修课增开51个班级,覆盖2024级全体本专科生。编写并印制了《宁夏医科大学基层统战工作手册》,设置民族宗教相关章节,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强宗教法治化宣传方式和渠道。健全完善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功能,加强对“红石榴”宣讲团的培训,提升现场教学感染力和授课效果。

3.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邀请住建部门专家对校内建筑物进行结构安全评估,校舍安全风险总体可控。对双怡校区泵房、宁夏特色中医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检验楼进行了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完成了加固设计方案;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确保校园建筑结构安全。

4.对9号、10号学生公寓进行了维修施工,2025年4月25日完成并验收合格,解决了部分点位渗漏、墙面返碱起皮、踏步石材开裂等问题。

5.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宁夏医科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医科大学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宁夏医科大学地震应急预案》3个预案和《宁夏医科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等5项制度,使校园应急处置和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落实学校1+9+N校园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工作机制,压实校院两级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化解和整治,2025年已开展安全排查检查6次,立整立改问题12个,消除隐患35个。

6.学校多措并举,积极挖潜,增加床位1002张,极大地缓解学生住宿紧张问题。有序推进13#、14#学生宿舍楼(2.43万平方米)施工进度,建设项目于8月初封顶,将于明年上半年交付使用。

7.针对附属中医医院债务和资产管理问题,举一反三,有效处理和化解。

(五)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全面从严治党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会商机制》,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更加浓厚。面向基层党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提示》,明确责任和任务,不断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制定“廉洁警示周”暨廉洁文化建设月活动方案,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巩固春风化雨的育人氛围。

2.制定并印发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谈话形式与流程,进一步压实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学校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履责谈话等。学校纪委书记开展了巡察约谈与警诫谈话,组织新任职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

3.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宁夏医科大学内部审计规定》。制定了2025年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成立由审计处处长担任组长,审计处工作人员为主要审计人员的工作小组,杜绝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整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情况发生。

4.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常态化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工作督促指导检查,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督查调研10余次。开展廉政风险、“四风”问题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64个,形成防范措施577条,建立“四风”问题清单71条,常态化开展风险问题整改整治。

5.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论文发表管理办法》,明确论文发表流程、规范与责任主体。承办2025年全区科研诚信大会,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与宣传。购置图片查重系统,为学校师生免费查重论文图片,从源头上杜绝论文图片重复问题发生。

(六)关于“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召开纪委书记办公会和两级纪委学习会,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治区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政治监督质效巩固提升行动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编印《一事一监督台账》,每月聚焦1个主题开展政治监督。2025年3月,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对7个学院落实情况进行了政治监督,形成政治监督报告,督促学校党委解决相关问题。制定巡视整改督查方案,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点人点事问题,对标对表整改方案中的措施,对21个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监督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压实责任。2025年2月至3月,纪委委员、纪委工作人员分别列席所联系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月,面向学校纪委委员下发《重要工作提示》,明确监督内容,对各基层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基层纪检委员换届改选报备、婚丧嫁娶报备等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纪律提醒,不断强化日常监督。

2.学校和总医院修订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备案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备案人员监督和管理职责。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导引》,涉及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的相关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教师工作部处办理,对涉及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件移交办公室办理。

3.根据学校《关于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纪委职责调整为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校内巡察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等,进一步明确纪委工作职责。制定了学校纪委与学校党委定期会商及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有序。

4.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每月开展业务学习会、每季度开展两级纪委学习会,创建“清风哨兵”大讲堂,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参加“实训提能”选派1人参加自治区“四防”督导工作,选调1名直属附属医院纪委人员参加“以案代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素质。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明确分工及责任人,就疑难案件多次向上级部门沟通请示,有序推进案件查办。

5.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专项行动,结合自治区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程序规范管理以及证据等方面的问题,对2022-2024年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整改,举一反三,不断规范案件查办证据链条。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导引》,已于2025年1月更新布展了宣传展板,面向师生进一步公开、畅通信访渠道。依据人员管理权限已将受理教职员工、学生等申诉职责划转至工会和学生工作部。

6.指导后勤管理处等5个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明确要求支部以该党员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例,深刻汲取违纪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严守党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29日,学校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针对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违规“挂证”取酬、违规校外兼职等问题深刻剖析,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7.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先后利用两级纪委学习会、“清风哨兵”大讲堂,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附属中医医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党员、中层干部、科室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上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

(七)关于“执行财务制度和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

1.修订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落实分级分类审批权限。修订并印发《宁夏医科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开展了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各单位实验耗材、办公用品及设备等零星采购程序进行了检查,每半年检查1次,形成专题通报,督促整改;将饮食服务中心财务核算由年末并入学校财务改为月度并账,进行统一核算管理;加强往来款日常管理,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科目、事项性质分类制定清理计划,往来款清理完成率71%。

2.上线新的收费系统,正式接入财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学费收入直缴财政专户。开展学费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学生欠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制定清收措施,进一步规范学费收缴管理,应收未收学费整改完成率达到89.76%。修订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明确收费管理要求。加强校院联动,财务系统与学院学生管理系统对接,严把新生入学与毕业离校两个关口。

3.修订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限额标准以下货物类采购实施细则》,通过开展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加强对学校内控制度的宣传和监督检查,使各单位按要求规范采购。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重点,规范日常监督程序,落实日常管理实效,对相关学院科研设备以旧换新招标事项进行现场监督。

4.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超标准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自查,未发现改变提高装修标准、扩大装修范围等情况。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统筹规划,加强前期论证,提高可研初设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工程项目的变更。对学校在建工程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宁夏医科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规范管理,涉及确需变更的事项,严格履行基建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常委会审定程序,并按照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5.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实施细则》《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八)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问题的整改。

1.传达学习“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思想和政策要求,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光盘行动,实施了一系列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制定《财务处抽审业务管理要求》《2025年经费预算方案》,明确会议、培训活动分类管理,管理类会议、培训实行清单目录管理,严控数量和规模。开展了“落实‘过紧日子’情况的政治监督”工作,对1-6月公务差旅费、学术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了检查,加强了管理。

2.修改完善了《宁夏医科大学厅级干部因公(私)请假审批表》《宁夏医科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细化请假要求,严格差旅费报销流程。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的工作提示》《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外出请假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进一步严格干部请销假管理。

3.在公务接待费财务报销模块增加财务复审节点,制定发布《财务处抽审业务管理要求》,对1-6月公务接待费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管理。对公务用车统一涂装标识,严格落实车辆定点加油、维修须登记、审核和公示制度。

4.下发《关于开展教职工校外兼职摸底工作的通知》,每年组织开展干部兼职摸排,完善干部兼职信息库。2025年6月,对全校在职、退休处级及以上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更新了干部兼职台账。

(九)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

1.修订并印发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优化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定期形成督查情况汇报。

2.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进一步理顺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沟通机制和决策程序。制定印发《组织部工作人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全体包联整体覆盖基层党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列席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检查相关会议记录,加强指导督导。

3.带头执行回避制度,常委会研究干部事宜,涉及回避的均已提前通知,2025年涉及6次回避情况,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回避,截至目前,未再出现执行制度不到位的情形。

(十)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1.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调研,形成《中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情况的报告》,学校党委常委会听取了专题汇报,并就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干部队伍建设方向,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2.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并印发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基层单位自主权,丰富干部培养途径。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调研计划,通过深度访谈、民主测评、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系统掌握干部队伍基本情况,定期分析研判,逐步建立完善干部储备库。

3.做好2024年“一报告两评议”组织实施工作,2024年学校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加强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情况的评价、上一年度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评价3项分值平均值较2023年提高,充分体现出学校在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抓实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选人用人工作整体评价明显向好。

4.优化干部选任流程,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廉洁自律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等工作,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终止选拔任用程序,不再作为动议人选。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做好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干部选任工作,凝聚齐抓共管监督合力,增强干部监督实效。

5.制定并印发了《2025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教育培训质量。举办了寒假干部培训班,新任职干部培训班,提升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6.组织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理离岗创业手续,及时进行公示,并同步变更聘用合同。严格按照《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实施意见的措施》,及时办理调动人员手续。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1.制定并印发了《2025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干部培训班中设置党建责任落实相关学习内容,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学习内容。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带头谈心谈话,组织部对联系单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长期坚持。

2.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组织员管理办法》,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选优配齐专职组织员,目前各学院均已按要求配备专职组织员。梳理全校专职党务干部、党务工作人员名册,对照“不低于全校师生1%”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力量配置。

3.对学校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簿进行了修订,实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密、流程清晰、档案齐全。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系统解读,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材料、程序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形成党支部初审、基层党委(党总支)专职组织员预审、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2025年以来开展审查4次,对不规范、不完整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反馈整改,确保材料齐全、程序合规。

4.全面梳理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提醒函,在基层党委届满半年前下发提醒函加强督导。机关党委、附属中医医院党委、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党委已按照换届要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5.制定并印发了《组织部工作人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对相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使用返还党费,严格落实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批程序。

(十二)关于“巡视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部分资产未进行产权登记问题,已进行产权登记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2.修订并印发了《宁夏医科大学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加强学费收缴管理,2016-2018学年学生欠费清缴完成率达84.19%,其余零星历史欠费转入日常管理。校外机构欠付房租问题已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医教协同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完成项目结算并完成全部工程款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学校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大力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清仓见底,向自治区党委和全校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学校党委将始终站在医学教育发展大局,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紧盯重大问题、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将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班子成员将继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加强调研指导和跟踪督查,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以更实的方法举措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狠抓新修订制度贯彻落实,形成制度闭环;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着重把深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整改成果长效化,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健全完善正风肃纪反腐、干部轮岗交流、内部管理监督等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确保既能立竿见影、更能正本清源。

三是以更好的成果转化抓整改。学校党委将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主要职责,以整改促改革,把巡视整改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整改扩大破解难题的突破口;以整改促发展,把深化整改与高质量完成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在攻坚克难中实现巡视整改和重点工作两促进、双提升;以整改促稳定,不断强化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真正把整改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加快建设西部一流医科大学的长效举措和强大动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980017;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电子邮箱:bgs@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