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校基层团组织“对标定级”及软弱涣散整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2-10-13   字体:【

宁医团发[2022]27

基层团委(团总支):

根据自治区团委《进一步深化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及软弱涣散整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团办发〔2022〕51号)要求,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持续提升组织运行质量,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校团委决定开展全校基层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2022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和整理整顿范围。

二、工作周期

“对标定级”工作于2022年1130日前完成。在团组织“对标定级”结果产生的基础上,于20221210前,开展并完成软弱涣散团组织整理整顿工作。

三、工作标准

对标定级及整理整顿工作对照团中央年度“对标定级”参照标准 (定级标准详见附件1),重点评估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照如下:

1.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级团支部 (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3.三星级团支部 (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4.后进团支部 (较差,60-69分),对应上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对应上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不予定级团支部。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上年度被列为软弱涣散的团支部,在完成上一年整改后方能开展本年度“对标定级”工作。

对标方式:采取 “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责任单位:各团支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团总支结合各团支部工作实际和述职评议等情况,对照团(总)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基层团组织按照五星级团组织不超过10%进行复核认定,同时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复核方式: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责任单位: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5日前

(三)学校团委抽查评估

学校团委逐级抽检不少于20%的下一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做好抽检结果登记备案;结合对标学习等工作,深入团支部,抽查团支部自评情况及上一级团组织复核情况,填写《“对标定级”抽查评估情况汇总表》(附件2) 。抽查评估后,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建立《团(总)支部“对标定级”情况台帐》(附件3),于11月30日前盖章并汇总上报至学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抽查方式: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责任单位:学校团委、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前

(四) 软弱涣散团支部整治

软弱涣散团支部对照“对标定级”参照标准实施整理整治,由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督办,尽快完成整理整治工作,建立《团(总)支部整理整顿台账》(附件4 ),1210前盖章并上报至学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整改不合格的团支部不得参与下一年度“对标定级”工作。

验收方式:采取“两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听取支部委员会整改汇报、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责任单位:软弱涣散团支部

完成时限:20221210前完成整改验收,并持续提高。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学校团委统筹学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各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本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要共同推进,不能相互替代。

从严从实,客观开展评定。各团支部要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照考评参考标准,认真、客观地开展自评。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严肃工作纪律,学校团委将结合日常工作和抽查结果,对于不如实开展自评(复核)、随意提高评定结果、虚报考评结果的团支部和基层团委团总支,要按照“从严治团”有关要求,从严追究其团组织负责同志责任。

激励约束,突出结果运用。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的团支部,下一年度方可参评校内团内荣誉(如“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下年度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同级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联系人:   6980082  13995279128

    联系地址雁湖校区正德楼421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附件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抽查评估情况汇总表

附件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情况台帐

附件4:团(总)支部整理整顿台账

 

 

                共青团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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