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团发〔2021〕03号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我校广大学生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备战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校团委联合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暨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就大赛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最终竞赛要求、竞赛章程等以全国竞赛正式印发的通知为准)。
一、比赛背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创新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已成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参赛范围最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课外学术创新成果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作品报送,决赛于下半年在四川大学举办。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届竞赛在宁夏医科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组委会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团委、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学生会组成,并共同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
竞赛设立宁夏医科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学者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四、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我校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若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无需参加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
五、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加。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可按照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6个组别报送作品,也可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也可以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等。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
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六、作品要求
(一)申请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二)申请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请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请集体项目。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且学生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名学生限申报或参与一件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作品。
(三)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确认。每件作品须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校级复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四)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及指导教师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作品申报单位。
(五)鼓励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申报。同时,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为严重违规行为。
(六)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七)作品自查。各学院要对申报作品进行自查,并接受组委会核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该单位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取消本年度申报单位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和下一届作品申报资格。
(八)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九)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表彰奖励
按照不同参赛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项名额依据参赛项目数量而定;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设置“挑战杯”,为本届赛事的最高荣誉,授予竞赛成绩最佳的组织单位;设置“优胜杯”,授予赛事组织、宣传动员效果好且获奖成果丰硕的组织单位。
八、竞赛流程
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和国赛备赛四个阶段进行。由评委会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参加全区大赛,遴选优胜项目参与全国总决赛。
(一)初赛(2021年1月—3月15日)。完成初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遴选出参加校赛的优秀作品并指导学生团队利用寒假完善作品。
(二)复赛(2021年3月16日—22日)。邀请校内外专家老师对参加校级竞赛的作品进行盲评打分,筛选出一定比例的作品参加校级决赛答辩评审。
(三)决赛(2021年3月下旬)。组织校级决赛答辩和评审,完善作品及文本优化,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国赛备赛(2021年4月—国赛)。主要对入围区赛及国赛作品进行重点培训指导。
九、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本单位申报作品的全部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符合相关要求,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表》(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汇总表》(附件3)、作品文本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学校团委4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附件2、附件3、作品文本纸质版(含作者、合作者、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文字)及作品相关证明材料需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含作者、合作者、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文字的作品文本纸质版需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5812206@qq.com)。
(二)参赛团队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有关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表》。
2.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版),以楷体打印在A4纸上,订成简装本,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申报作品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十、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动员本院学生做好作品申报及材料准备工作。
(二)根据赛制特点,请各学院优先关注本专科生项目,硕士研究生项目不可超过本单位提交项目的一半,硕士研究生占绝大多数的单位除外。
联 系 人:刘河涛 朱 磊
联系电话:6980082 18709507401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名额分配表;
2.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表;
3.宁夏医科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汇总表;
4.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及选题参考;
5.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共青团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