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

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来源:药学院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   日期:2020-06-02   字体:【

一、药学院领导班子组成

名誉院长:张万年

党委书记:汤  波

院  长:张  健

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余建强

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张立明

党委副书记:魏银军

党委副书记:马越君

二、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1.张万年:参与药学院重大事项讨论决策,指导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师资培养、社会服务及合作交流等工作。帮助院长主抓“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和“宁夏特色中医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重点抓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校企融合发展和产品研究开发。

2.汤  波:主持药学院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学院党建、思政、干部、组织、文化宣传、统战、纪检、工会、团委、学生管理、学风建设、招生就业、综合治理、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联系中药学系。

3.张  健:主持药学院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学院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师资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学术水平、资产管理、交流合作、社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4.余建强: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协助院长主持药学院行政工作。主管学院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条件建设、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科研平台管理、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科研办公室、平台办公室和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联系临床药学系、药物化学系、药物分析学系。

5.张立明:协助院长、书记开展工作。院长不在学院时,按照院长委托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并对院长负责。负责学院师资培养、专业建设、学风建设、本专科生教育、教学实验室管理、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国际教育、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学院教学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继续教育办公室。联系药理学与毒理学系、临床药理学系、实验教学中心。

6.魏银军:协助书记、院长开展工作。书记不在学院时,按照书记委托主持学院党委工作,并对书记负责。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研究生管理、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工会工作。分管学院工会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药剂学系。

7.马越君:协助书记、院长开展工作。负责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本专科学生管理、学风建设、招生就业和共青团工作。分管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生药学系。

三、岗位职责要求

学院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学院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需宏观规划、统筹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和正确实施;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财务及其他相关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并需及时汇报至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紧密配合,分工合作,精诚团结,自觉维护学院领导班子的威信,形成合力以确保学院工作平稳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