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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现面向2026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统考生)开展政审、体检等相关工作。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并联系拟录取二级招生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审
请打印政审表(附件1),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不递交者、伪造材料者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请打印体检表(附件2)。按照上级相关体检要求,自行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事项
考生于6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及个人体检报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nxmu.yzsystem.com)。
考生初次使用系统,输入网址后点击【注册】按钮。在弹窗内如实填写考生信息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或考生编号)、手机号需与研招网报名时的保持一致;证件号码(或考生编号)为登录账号,注册时设置的密码为登录密码。如忘记密码,点击忘记密码重置。
四、联系方式
相关单位 |
联系电话 |
第一临床医学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0951-8567837 |
基础医学院 |
0951-6980100 |
公共卫生学院 |
0951-6980141 |
中医学院 |
0951-6880526 |
护理学院 |
0951-6880519 |
口腔医学院 |
17395095082 |
药学院 |
0951-6880692 |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
0951-8897210 |
宁夏少数民族医药现代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526 |
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5709617144 |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
021-50670650 |
第二临床医学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
0951-6192155 |
第三临床医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0951-5920219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0951-5614906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611 |
检验学院 |
0951-6880681 |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0951-6980183 |
附件:
1.政审表
2.体检表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