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5-02 字体:【

医科大学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宁医教发〔200621

第一章

第一条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学经费逐年增加,为了合理分配与使用教学经费,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学经费的分配

第二条 教学经费原则上只用于保证本、专科生正常教学的费用,对于不承担这类实验任务的实验室不予分配

第三条 教学经费的分配在学校年度预算划拨的教学经费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 教学经费的分配一般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提高效益;明确方向,专款专用;包干下发,分级审批等原则。

第五条 教学经费分配的依据主要是参照各学院(系、部)的教职工人数、各项业务量、专业特点、学生人数、实验教学性质与时数、实验耗材使用情况、仪器设备更新维护等情况。

第三章 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六条 教学经费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的日常办公费用、小型仪器购置费用、实验耗材消耗费用、教学管理费用(含学生实习管理费用)、教学研究费用、教学质量控制费用、外聘教师课酬金、学生军训费用等。

第七条 各学院(系、部)的日常办公费用、小型仪器购置费用、实验耗材消耗费用、教学管理费用等由所属各学院(系、部)的负责人审批;其余经费则有教务处长统一管理。

第八条 教学经费中仪器设备购置费主要是用于更新和添置10000元以下实验教学项目所需的小型仪器设备的费用。教学所需的大型或大宗仪器设备,各教学单位应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购置。

第九条 实验材料消耗费是用于保证按教学计划开设的实验教学项目正常进行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元器件等的购置费用。实验材料消耗费使用程序按《医科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基础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组规章

为全面促进基础医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明确教学质量监控组职责与工作范围,特制定《基础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规章》。

第一章 组织管理

基础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组成员由基础医学院聘请热心教学且在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上有特长的教授或教研室主任担任,在教学质量监控组组长的领导下,履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职责和权利。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长:王燕蓉

副组长:朱建华 霍正浩

书:何向华

员:苏利民 马智兰 蒋袁絮

裴秀英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组的任务是在组长领导下,配合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对全院的教学质量及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发现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问题及时反馈,全面监督基础医学院教风、学风情况。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组成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组成员在教学质量监控组的安排下,每周至少参加 1次听课 (理论课或实验课,每次听课时间不能少于 1学时) , 或对各教研室教学环节(如集体备课、试讲、教学档案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评价表,于听课(检查)后 2 天内交给教学质量监控组秘书。

第四条 根据监控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对监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向学院领导反馈,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组每半个学期完成一份教学督导情况汇报,每学期完成一份教学督导报告和提出下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或要点。

第六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并及时将评教结果反馈学院。

第七条 参与教研活动,指导基础医学院范围教学活动、教学改革、教学评估等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参加院级课程建设的评估和各种教学评优工作。

第九条 参加院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教学成果初评等工作。

第十条 参加教学差错及事故的认定及教学质量奖惩评定工作。

第三章 工作形
(一)小组成员深入教学一线,检查基础医学院教研室集体备课、

实验预试及准备、任课教师课堂授课、实验教学、教学准备、CAI的使用、学生出勤、听课、课堂教学秩序及不定期参加学生座谈会等。

(二)小组秘书负责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拟定每学期教学检查计划,提供授课教师名单、整理小组成员集体听课和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三)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二次例会,集中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出现突出问题及时开会解决,基础医学院范围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整理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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