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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西部一流”建设项目立项执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7    作者:     来源: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点击:

各学系、实验中心:

    根据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关于申报2017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西部一流”建设项目的通知”的精神,我院今年共有31个项目立项,资助总经费124.7万元,其中开放课题项目13项,人才培养项目17项,师资建设项目1项。现将立项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周期1年,执行时间为20179月—20189月。

 

2.项目结题时,要求课题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以第一顺序标注有“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西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资助”或标注“Open Research Fund for Top Disciplines of Public health and Prevent Medicine at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一篇文章原则上最多可同时标注3个以内的项目编号。

 

3.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宁夏财政厅、科技厅“关于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宁财(教)发[2014]377号)及宁夏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宁夏医科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通知(宁医校办发[2016]32号)执行。

 

4.课题经费只设置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等。

 

5.项目申请人在收到立项执行通知后一周内完成划拨经费的《科研经费使用预算审批表》,打印一份交予学院科研办留存。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立项经费支出经费。

 

6.经费报销审核程序:学院“西部一流”建设项目经费报销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依次经由科研办审核登记并签字、学院财务秘书签字、学院科研副院长签字,最后院长签字同意,方可报销。

 

联系电话:0951-6980136,6980137

电子信箱:gwxykyb@126.com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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