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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普法竞赛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    作者: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来源: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点击:

关于组织参加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在全国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组织参加该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竞赛内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2015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

三、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5年6月-11月,每月一期,共6期,12月进行活动总结并开展相关线下活动。每月1日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启动当月赛事,1日-20日为答题期。竞赛规则、奖项设置等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参赛方式

全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通过网站参赛的师生在用户注册填写单位名称时,请写“宁夏医科大学**学院(部门)”,以便统计。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教职工及学生积极参加此次竞赛。

2、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充分利用现有网页、LED宣传屏、微信等宣传媒介宣传此次活动,广泛动员更多人参与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切实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此次竞赛活动在推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

3、本次活动的网络竞赛页面可通过校园网活动标识打开,也可直接登陆中国普法网、宁夏法治网点击本次活动的链接参加竞赛活动。 

4、此次活动的组织参加情况将列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和精神文明工作检查内容。请各基层党委(总支)于7月22日前、9月22日前、11月23日前分三次向学校普法办(正德楼510室)报送参加活动的情况。报送内容包括:本部门落实情况、部门自有的宣传媒介宣传情况(网页、微博、微信页面截图)。电子邮箱:nyxcb@nxmu.edu.cn

附:竞赛办法

              学校普法办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竞赛办法

一、参赛方式

1.网站参赛

  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宁夏法治网(www.nxfzw.gov.cn)等百家网站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

  通过网站参赛的师生可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网站参赛页面。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参赛者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每期竞赛结束时,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主办单位以抽奖方式随机抽取获奖者。

2.微信参赛

  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或学校相关微信公众号的链接参加每期竞赛活动。竞赛期间,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参赛者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每月1日,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答题规则,参赛者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二、奖项设置

  1.每期从答题满分的参赛者中抽取幸运奖400名。其中,网站答题、微信答题各2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具体抽奖发奖办法是:答题结束后进行抽奖,每月21日(假日顺延)进行抽奖并公布获奖名单。网站答题、微信答题每期各抽取200名幸运奖,每期合计400名,奖品为50元话费。每月21日-31日为获奖者信息统计及奖金发放期,每月最后一周预告下一期活动相关事宜。

  2.参加竞赛4期以上,符合抽奖条件而未能获奖的参赛者,可在12月初参加年度竞赛抽奖活动。每月都参加活动并答题正确的参赛者,将有机会应邀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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