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党人才办〔2022〕1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科发〔2023〕19号)通知,我校中医学院朱向东、基础医学院王浩通过同行专家推荐途径申报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文件要求,同行专家推荐人选须向人选所在单位报备,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科技处反映。
联系电话:
0951-698003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51-6980056 科技处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