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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检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5-10-20  字体:【

                       宁医科字[2015] 052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 [2015]107号),教育厅高教处将于2015年11月下旬对我校2012年以来在研的教育厅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教育厅及教育部重点项目,具体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 检查形式
   2013年及以前立项教育厅重点项目及教育部重点项目由主持人口头汇报,准备PPT(PPT时长、提纲、汇报地点另行通知);
   2013年以前立项的教育厅一般项目,2014年立项的教育厅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汇报。
   三、检查要求
   1.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写相应表格(附件2),其中:
   2014年立项的教育厅各类项目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一份);申请延期的项目同时填写《延期申请报告》及《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两份);申请结题的项目填写并提交《终结报告书》、《宁夏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审签申请表》、《项目经费使用总结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在财务处财务系统打印经费支出明细1份,各院(部)汇总后填写“结题汇总表”、“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和“中期检查汇总表”,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上述表格可在附件2中下载。
   2.重点项目汇报人需携带所有已发表论文或学术会议交流论文的原件,以备专家现场查看。
   3.如在10月上旬前已提交过结题或延期等报告的,仅需按照本通知内容补充完善经费审计等相关材料即可。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厅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各科研办将汇报人员的PPT定稿、各类材料于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报送科技处,所有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
   E-mail: kjc@nxmu.edu.cn
   联系电话:6980063
   附   件
   1.检查项目点击下载
   2.项目检查的各类报告及表格点击下载
   3.《宁夏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审签申请表》及《项目经费使用总结表》点击下载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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