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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12-06  字体:【

宁医科字[2017]082

各单位:

   根据国家奖励办《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8号)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国家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宁科计字[2017]5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边远地区在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中的参与度,促进区域科技发展,现面向全区征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专家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     专家职称要求: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     获奖及学(协)会任职情况:要求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排名前3位),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承担学术职务;

4.     优势领域知名专家重点推荐。

二、    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专家,并结合附件1学科专业名录填写附件2专家推荐汇总表,各单位要对拟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定,于127日下午14:00前将附件2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科技处。

2.     各单位推荐专家前,需要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3.     推荐专家联系电话及邮箱务必正确且为常用,以确保国家奖励办后续具体事宜通知。

附件:

1.学科专业名录附件1-需要补充专家的学科专业名录.xls

2. 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6980063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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