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17]082号
各单位:
根据国家奖励办《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8号)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国家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宁科计字[2017]5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边远地区在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工作中的参与度,促进区域科技发展,现面向全区征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专家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 专家职称要求: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 获奖及学(协)会任职情况:要求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排名前3位),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承担学术职务;
4. 优势领域知名专家重点推荐。
二、 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专家,并结合附件1学科专业名录填写附件2专家推荐汇总表,各单位要对拟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定,于12月7日下午14:00前将附件2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科技处。
2. 各单位推荐专家前,需要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3. 推荐专家联系电话及邮箱务必正确且为常用,以确保国家奖励办后续具体事宜通知。
附件:
1.学科专业名录
附件1-需要补充专家的学科专业名录.xls
2. 推荐专家汇总表
附件2-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6980063
宁夏医科大学科技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