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宁医科字〔2025〕034号)文件要求,现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开展2025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资助一般项目2万元/项,不超过10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不超过5项。经口腔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学校。
二、资助要求
1.主要资助研究方向:
(1)口腔颌面部先天性畸形发病机制研究;
(2)口腔菌斑性疾病发病机制和牙齿组织干细胞再生修复研究;
(3)口腔颌面缺损组织工程修复材料及相关技术的基础研究;
(4)口腔疾病的发病机制及干预研究。
2.资助项目要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
3.优先资助与实验室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项目,要求实验室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并参与研究过程,必须吸纳至少1名本科生和临床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共同参与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三、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在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1)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高水平文章1篇;
(2)获得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获得与申报项目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4)获得成果转化价值5万元及以上。
2.取得的成果归宁夏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文章要求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必须以“宁夏医科大学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 项目编号”。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2]64号)执行。
四、研究周期
各类项目研究开始时间均为2026年1月1日,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3年。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申报人需填报项目申请书三份(附电子版),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手写签字),纸质版于2025年6月8日前提交至口腔医院12楼1217办公室,电子版发于邮箱(18408673074@163.com)。逾期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2.涉及以细胞、动物、人体、人群等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内容的项目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宁医科字〔2025〕034号)提供提交伦理申请的相关材料(伦理审议申请表、伦理审议报告、项目申请书等),待项目立项后一并反馈。
六、注意事项
已立项学校和实验室其他项目,未结题或延期人员,在读博士或硕士人员,有延期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6745609 18408673074
邮箱:18408673074@163.com
联系人:罗老师
七、附件
附件1:校级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3:科研项目汇总表
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