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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校级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乔光伟   点击数:   日期:2025-06-05   字体:【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宁医科字〔2025〕034号)文件要求,现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开展2025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资助一般项目2万元/项,不超过10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不超过5项。经口腔医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学校。

二、资助要求

1.主要资助研究方向:

(1)口腔颌面部先天性畸形发病机制研究;

(2)口腔菌斑性疾病发病机制和牙齿组织干细胞再生修复研究;

(3)口腔颌面缺损组织工程修复材料及相关技术的基础研究;

(4)口腔疾病的发病机制及干预研究。

2.资助项目要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并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

3.优先资助与实验室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项目,要求实验室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并参与研究过程,必须吸纳至少1名本科生和临床研究领域科研人员共同参与并开展实质性工作。

三、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在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1)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高水平文章1篇;

(2)获得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获得与申报项目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4)获得成果转化价值5万元及以上。

2.取得的成果归宁夏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文章要求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必须以“宁夏医科大学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 项目编号”。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2]64号)执行。

四、研究周期

各类项目研究开始时间均为2026年1月1日,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3年。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申报人需填报项目申请书三份(附电子版),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项目负责人及所有成员手写签字),纸质版于2025年6月8日前提交至口腔医院12楼1217办公室,电子版发于邮箱(18408673074@163.com)。逾期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2.涉及以细胞、动物、人体、人群等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内容的项目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宁医科字〔2025〕034号)提供提交伦理申请的相关材料(伦理审议申请表、伦理审议报告、项目申请书等),待项目立项后一并反馈。

六、注意事项

已立项学校和实验室其他项目,未结题或延期人员,在读博士或硕士人员,有延期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1-6745609 18408673074

邮箱:18408673074@163.com

联系人:罗老师

七、附件

附件1:校级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3:科研项目汇总表

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