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宁夏医科大学纪委会议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来源:审计处   作者:审计处   点击数:   日期:2014-04-14   字体:【

关于印发《中共宁夏医科大学纪委会议制度》等

制度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部门,机关各部门: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纪委会议制度》、《纪委书记办公会会议制度》、《纪委办公室会议制度》已经学校2014年第2次纪委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共宁夏医科大学纪委会议制度》

           2.《纪委书记办公会会议制度》

           3.《纪委办公室会议制度》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会议制度  通知                        宁夏医科大学纪委          2014年4月8日印发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纪委会议制度

 

   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纪委的自身建设,完善学校纪委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的组织形式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纪委会议,是学校纪委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会议。

   (一)学校纪委会议、纪委扩大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时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学校纪委委员为纪委会议的组成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纪委书记确定召开纪委扩大会议或列席会议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纪法规,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及重要精神;

   (三)分析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主要工作和工作要点,部署重要工作;

   (四)研究讨论学校纪委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及重大专项活动计划;

   (五)研究讨论向上级纪委报送的有关重要材料和报告;

   (六)研究讨论审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署重点工作;

   (七)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和审批相关制度;

   (八)纪委书记认为需要提交纪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他事宜。

   三、组织程序及要求

   (一)召开纪委会议时,所有纪委委员都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会后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

   (二)纪委会议要事先确定议题,并提前一天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准备;

   (三)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决定;

   (四)会议必须有超过委员人数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讨论重大问题需要表决时,应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到会委员赞同方可通过。会议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为通过,表决结果当场宣布。纪委委员享有表决权,扩大人员、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五)纪委委员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责任;

   (六)纪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记录和执行情况的归档工作。

   四、会议决议的执行

   (一)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负责执行。执行中如需变更或调整,由负责人提出意见,提交纪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纪委办公室起草文稿,纪委书记审阅签发;

   (三)纪委办公室负责会议决议执行的督办和协调。对落实情况及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

   五、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规则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委书记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纪委书记办公会会议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人员列席。

   三、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主要研究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决议,研究讨论纪检监察、审计日常工作中较重大的问题;

   (二)确定需要提交纪委会议讨论或者研究的工作事项;

   (三)监察室、审计处通报工作情况,并研究近期工作重点;

   (四)部署信访案件(重要案件或疑难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研究并决定需要向学校通报的重大问题;

   (六)纪委书记认为需要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问题。

    四、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由纪委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纪委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重要问题可随时开会研究。

   二、工作例会由纪委办公室主任主持,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一)学习传达、落实纪委会议、书记办公会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组织学习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理论和业务知识;

   (三)听取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主要包括:监察室、审计处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纪检信访及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研究工作的思路和要求;

   (四)安排部署学校纪委、监察室(审计处)需要召开的各种会议;

   (五)部署下一阶段监察室及审计处的工作任务;

   (六)讨论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办公室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