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注意事项
来源:学工部   作者: 马越君   点击数: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00:00   字体:【

 

1.关于贷款金额

(1)宁夏学生,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学费与住宿费总额1000元。(比如: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为4000元,只能贷款4000元;如果学费住宿费之和为4100元,可以贷款5000元。)

(2)本专科生贷款额上限为8000元,研究生为10000元,博士生为12000元。

2.关于贷款余额

贷款金额超出学费与住宿费总额的部分会自动存入个人支付宝账号,可关联银行卡取出。学费与住宿费总额直接划拨到学校账户。

3.生源地贷款系统登陆问题

学生忘记系统账号和密码可以联系当地资助中心(贷款合同上有联系人信息);找回支付宝密码可联系95593或当地资助中心,支付宝95188,支付宝官网:www.alipay.com

4.贷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5.如果要继续申请贷款,需每年6月30日前登陆系统提交续贷声明。

6.学生在毕业当年5月10日前必须登陆系统提交毕业确认,如果因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需要继续贷款,则不提交毕业确认,而是持录取通知书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展期,与在校生续贷一样提交续贷声明。

7.个人信息问题

学生需确保自己的贷款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入学年份、学制、学院、学号、专业等信息正确,如有错误,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更改。

8.学籍变更人员的信息变更问题

贷款学生如果有降级、休学、参军等学籍变更,需联系县级资助中心更改相关信息。

9.每年9月开学时,贷款学生需将贷款受理证明尽快上交辅导员老师,并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写清欠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必须为当学年的,写清学号、学院。

10.贷款学生如果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但不继续办理贷款的,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展期,延长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