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宁夏医科大学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方案
来源:学工部   作者: 学工部   点击数:   日期:2014年03月05日 00:00   字体:【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大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遵循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工作职责

有效落实学校安排部署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学生的发展性心理问题,预防、发现、甄别和转介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初步干预。具体内容如下:

1. 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不断加强心理辅导站机构完善及制度建设。

3. 做好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4. 做好本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5. 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并管理学生的心理档案。

6. 做好本学院学生一般性心理问题的日常辅导,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7. 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排查、预警、干预等工作。

8. 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

1.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应保证机构健全,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心理辅导站站长一般由学院学办主任兼任;副站长由各学院心理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学专业培训的辅导员、朋辈心理咨询师或学生干部担任;成员可根据本学院实际配置,要求不少于5人。

2.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配置工作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相关书籍、刊物等。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有完善的工作人员档案、学生心理档案、工作记录档案。

四、管理与考核

心理辅导站实行双重管理,在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接受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指导和考核。根据《宁夏医科大学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评估标准》,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评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心理辅导站和成员进行表彰奖励。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建立心理辅导站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学院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工作体系,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