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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来源: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作者: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点击数:
日期: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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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宁夏科技厅对重点实验室的开放式建设要求,以及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加强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和区级创新团队的评价、奖励机制,鼓励和调动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团队研究人员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技活动的积极性,促进高层次科技成果的获得与转化,提高重点实验室科研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精神,并根据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度奖励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设立科技奖励专项资金对从事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并署名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与管理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奖励。
第三条
奖励内容及时间界定(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
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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