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及申报指南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9-02   字体:【

宁夏医科大学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关于

申报2021年度校级重点科研项目的通知及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凝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集聚校内优势力量, 按照《关于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宁医校发[2021]059 号)的要求,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特设立 2021 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与研究方向

1、生殖调节与生育力保持;

2、生育力损伤与修复。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本次科研经费资助总额 20 万元,拟设立重点项目 1-2 项,每项资助金额 8-20 万元,本项目面向校本部人员(不含本实验室人员),重点支持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已获得校级以上项目资助的研究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1、本项目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具体由重点实验室管理。重

点实验室将根据项目内容给予立项课题一定数额的经费配套和人员支持。

2、项目研究周期 2021/10—2023/10 月,经费支出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逾期未支出的费用学校将统筹使用(受结余资金收回的影响)。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宁医校发[2018]200 号)执行。原则上项目可以延期一次,最长延期一年。

3.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总费用的20%。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 1)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个

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 2),一式一份,于 9 月 12 日下午 06:00 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实验室邮箱 syl_lab@126.com。逾期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人需要准备 5 分钟的 PPT 进行答辩,实验室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

五、成果要求

1、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本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二区 SCI 收录论文至少 1 篇,或 IF≥5.0;

2)在本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及方向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

目资助或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助或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

3)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2、取得本实验室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所获得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必须

“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 和“项目编号”, 英文:Supported

by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 项目编号。

3、本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中文)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宁夏医科大学,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1160 号,750004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Fertility Preserv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 Yinchuan 750004, China.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联系人:刘心蕊,18609582765,syl_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