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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教学计划管理

1.负责研究、论证、编制、调整和修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2.下达学校学期教学任务书,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3.检查并考核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二、教学运行管理
    1.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3.监督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本专科各类课程考试命题的组织、试卷库的建设及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校内各级各类考务安排及管理。

6.负责规划、建设、管理教学资源。

7.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三、教学质量管理

1.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制定教学评价标准。

3.负责学生评教、领导干部听课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以及负责组织开展各教学环节的监控工作。

4.负责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5.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工作。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课程建设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评估、验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课程建设项目。

3.制定教材编写评价选用制度,积极鼓励教师参与教材建设。

4.加强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五、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1.完善关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

2.负责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医学教育研究与改革课题、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等项目的立项、检查、指导、验收等管理工作。

六、表彰与奖励

1.负责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和推荐等工作。

2.负责开展学校教学奖励、优秀教学单位和个人奖项评选等工作。 
七、教育经费管理

1.做好全校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工作。

2.负责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教学改革等经费的划拨、检查等工作。

3.加强对各单位教学经费使用的督查,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八、完成上级主管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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