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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本、专科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第学期

本、专科学生补考、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学院

学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补考、重修考试拟定于1111、12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做如下通知:

    一、考试安排

本学期补考、重修考试以线下考试为主、线上考试为辅,其中雁湖校区、双怡校区的学生(含留学生)采用线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重修考试安排表

                 

考试形式

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专业

考试地点

线下
考试

计算机应用基础

2023年10月31日       12:30-14:00

高职护理,高职药学

知行楼8楼1号机房

体育2

2023年11月4日       9:00-11:00

眼视光医学

体育场

体育

2023年11月4日       9:00-11:00

高职医学检验技术

体育场

Web开发技术

2023年11月8日       14:30-16:3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方向)

知行楼8楼9号机房

体育4

2023年11月4日       9:00-11: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方向),儿科学,公共事业管理,基础医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药学(卓越),预防医学(卓越),中药学

体育场

军事理论

2023年11月10日      15:30-17:30

临床医学、临床药学  高职护理,高职临床医学

臻善楼101教室

线上 考试

实验室安全

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儿科学,高职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口腔医学,临床药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中药学

智慧树平台
备注:第一次考试不通过,可参加第二次考试(时间:12月11日-12月15日)



二、考试要求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做好此次考试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考核基本要求》《宁夏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办法》要求,严把考试的命题、保密、监考、阅卷、考试分析、归档管理等各环节质量,做到专人负责,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本次考试各环节平稳有序进行。

(一)命题要求

1.各课程考核的命题工作由系(教研室)主任负责,严把命题质量关。

2.考试题型及题量由学系(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自行确定,考试内容应覆盖全面,试卷题量与难度需与考试时间相适宜。

3.考试时长一般为120分钟。

4.试卷名称为“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本科(或专科)XX专业《XX课程》补考/重修考试试卷”。  

5.各门课程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命题题型应不少于3种,包括客观题与主观题,其中客观题占50%-70%,主观题占30%-50%,主观题评分点不应少于3个;试卷中近4年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60%。

请相关学系(教研室)按要求做好命题工作,纸质版试卷统一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于116日前交教务处教务考务办公室320印制。

(二)考试组织

考试时间与地点教务处统一安排。请各年级辅导员及时通知相关考生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学院116日前上报监考人员名单。注意:非补考重修名单考生、两证(身份证、学生证)不齐全者均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三)阅卷及成绩录入

各系(教研室)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组织阅卷,做好成绩评定及录入等工作,并于1117日前将纸质成绩单一份,经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学籍办公室321

 三、考风考纪

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考场纪律,抓好考风考纪,并加强对监考老师的培训和管理,并向学生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养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把学风和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契机,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坚决杜绝考试违纪现象。

四、其他

一)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针对考试文件要统筹谋划,精心准备,做好师生的通知、培训,确保考务信息、考试内容准确无误,保证考务工作质量。

(二)各学系(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各课程的考试,明确考试目标与要求,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试的命题、考前模拟、考试组织、阅卷等工作,确保主要环节无遗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务办公室:元琦,联系电话 6980044。

学籍办公室:张文晋,联系电话 6980045。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学期补考、重修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学期补考、重修考试人员名单




宁夏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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