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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来源:基础医学院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12-07   字体:【

 


   一、审查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设置。
   二、审查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审查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变动。
   四、审查申请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五、审查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六、审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的名单。
   七、负责主持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评估。
   八、研究和处理其他与学位和学科发展有关的事宜。


附:基础医学院学位(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丁楅森
副主任:张艳丽 李 岩
委  员:丁楅森、王 银、李光华、李军平、李 岩、杨晓玲、张艳丽、张淑雅、赵 倩、赵 巍、侯绍章、姚 青、姚 遥、党 洁、梁锦屏、景 丽、霍正浩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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