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文件通知,我校2026年遴选推免生155名。
二、名额分配
学校以推荐年度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为基数,结合各单位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情况,确定推荐名额并向各单位下达,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由团委另行通知。各单位须按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和开展复试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与方式
各单位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各单位推免实施细则组织推荐,并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推荐及接收工作安排
(一)自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免工作,各单位按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二)经考生自愿报名、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在研招网向拟录取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接受。
五、其他
推免生需提交的材料:
1.《宁夏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和扫描版);
3.其他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须于9月8日12:00前将本单位审定后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不符合推免生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