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宁医院发(2006)43号
一、实验中心(室)根据学科的总体要求,承担学科的实验教学任务,完成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实验教学的改革和更新。
二、实验中心(室)设专人管理实验教学工作,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出实验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定期检查考核。
三、注重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实验教学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完成实验要求,达到实验目的,逐步完善实验教材和实验手册。
五、实验项目管理要规范化、科学化,实验中心(室)应建立实验项目目录,明确记录以下内容:
1. 实验项目名称和面向专业。
2. 学生分组情况。
3. 本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4. 本实验所用的材料和消耗品。
六、教师应认真填写课堂记录,记载实验内容、过程及学生课堂情况;学生应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完成实验报告,教师须对实验报告进行认真批改。
七、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的考核制度,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记录考核成绩,分析考核结果。
八、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的研讨制度,制定研究计划,定期开展实验教学研讨工作,对实验教学法、实验技术、实验装置不断进行改进。
九、加强对实验教学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向教学主管部门提供实验教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