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2年度“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校级重点项目的通知
为推动宁夏特色中医药研究水平,进一步凝练中心研究方向,加强学校各实验室、各学科之间相互交融划,集聚校内优势力量。根据宁夏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关于宁夏医科大学2022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重点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宁医科字〔2022〕064号)文件要求,现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面向校本部非本中心科研人员征集2022年校级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名额
实验室拟资助2项,资助金额:5-10万元/项
二、资助要求
主要资助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和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工作及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主要依据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重点资助围绕““中药材的资源保障及其品质形成机制研究”、“宁夏特色中药材活性物质基础、药理学评价与结构优化”、“中药制剂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宁夏特色民族医学研究”、“创新药物、上市产品二次开发、仿制药研究及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的创新性研究,支持药物研究领域学术基础扎实、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及团队,鼓励应用先进的科研方法和技术开展研究,鼓励跨学科的研究和应用性研究。
三、考核要求
项目在结题时必须具备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SCI收录论文一篇(影响因子≥5);公开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5;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授权;成果转让(出具转让合同,经费≥20万元);所有项目实行结题验收制。
2.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宁医科字[2020]032号)文件执行。
3.其他相关要求:所有科研成果需标注“宁夏医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宁夏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2]64号)执行。项目开展期间,可优先使用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平台。相关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四、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为2022/10—2024/10,逾期未支出的费用学校将收回后统筹使用。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填写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三份,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一份;均附电子版,于8月23日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宁夏特色中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电子版请传至邮箱(BLOOM77@163.com)。逾期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人需准备5分钟的PPT进行答辩。
联 系 人: 张妍
联系电话:15509519393
校级项目申请书.doc
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