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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执行细则

发布日期:2025-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目标、明晰责权、细化任务、规范程序确保实验室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细则

一、基本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实验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执行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负责制订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二)实验室成立综合测评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实验室综合复试工作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组织复试各项工作。

)实验室成立考核监督组:由实验室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实验室党支部成员代表为成员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初审

(一)由实验室综合测评组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申请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人员标注原因,另行制表备案并报研究生院

(二)由实验室的综合测评组依据《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及评分

实验室的综合测评组根据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提出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复试

成立面试考核组,原则上考核组须由5名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5年6月4日,地点为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励行楼(公共卫生实训楼)702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

学校复试工作拟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内容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0%、外语听说能力20%病理生理学专业课知识(30%)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30%

六、录取

(一)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即录取总成绩。坚持贯彻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时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材料初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课知识成绩+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3)被报考导师一票否决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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