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文件
宁医人字[2011]003号
关于遴选2011年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宁教高[2011]24号)精神,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做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无名额分配限制,凡是符合条件愿意报名者,书面申请经部门与单位同意后,直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
二、 申报与录取:
1、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于3月16日前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打印报名表格和提交材料,于3月1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3、申报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单位和学校推荐,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选派。
有关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详细介绍请在国家留学网查阅(http://www.csc.edu.cn)更多事项.
附件:
宁教高[2011]24号.doc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